189-0130-8998
對他人提出“商標撤三”是掃清商標申請障礙的有效手段
鼓勵人們積極使用已注冊商標,盤活商標資源
“撤三答辯”是商標法賦予當事人的法定權利,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若放棄答辯,注冊商標將直接被商標局撤銷
相關文件、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遞交后1-2個工作日拿到申請回執文件
遞交后1-2個工作日拿到受理通知書
遞交后獲得授權證書
案件免費評估分析制定有效申報方案
指導客戶準備/完善相關材料
上報復審申請書至國家商標局
跟蹤受理審查狀態,關鍵節點跟蹤反饋
審理完成,下發審理決定
知識產權申請、法律糾紛、知識產權運營、交易變現
資深專家高效撰寫,多重內部審核,授權通過率高
權威代理專家,十年行業經驗覆蓋IPC國際分類全部行業
簽署保密協議,對客戶提供技術信息嚴格保密
Q:商標被提撤三年不使用為什么要做答辯?
A:(1)若放棄答辯,注冊商標將直接被商標局撤銷。
(2)“撤三答辯”是商標法賦予當事人的法定權利,同時也是當事人向商標局證明其商標存在使用事實的唯一途徑。
Q:收到撤銷通知后,一定要做答辯嗎?
A:(1)“被撤三”的商標,最主要的舉證責任在于答辯一方。需要答辯人詳細列舉使用證據后才能避免商標被撤銷。否則,將被撤銷。
(2)如果被以通用名稱進行撤銷,舉證責任重點在于撤銷申請一方。作為答辯方,可以列舉自己的使用證明和商標顯著性的證明進行答辯,加大自己獲勝的機會。但是如果撤銷申請方所列舉的證據和理由根本無法證明商標是通用名稱的,即使被撤銷人不進行答辯,也會獲勝。
Q:如果被提出撤三,需要提供哪些證據材料進行答辯?
A:進行撤三答辯的時候,只需要出示近三年當中任何一個時段的使用證據即可。使用證據必須是申請人對于所申請商標,在所指定的商品服務項目上的使用證明。證明包括:企業在所要求連續三年內標注有企業詳細商標名稱的交易發票;簽訂商標注冊號和名稱的相關合同;電視或者報紙廣告或者其他廣告證明證據等;產品檢驗或者質量檢驗掃碼;其他能證明企業使用過商標的材料。
Q:如果撤銷答辯失敗,怎么辦?
A:對商標局撤銷或者不予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在撤銷復審環節,需要對商標局所列舉的相關信息進行理由陳述,并列舉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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